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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动真格!因电动车入楼对姜某某、刘某某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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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7 11: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来自 中国
3月5日,诸城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诸城市公安局密州路派出所对盛世名城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业主姜某某、刘某某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内疏散通道上,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依法分别给予姜某某、刘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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